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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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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近日,关于四川分时电价有调整的消息,引起不少市民(shìmín)关心。5月26日,记者从国网四川电力(diànlì)了解到,此次(cǐcì)电价调整是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,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。 此次调整是否(shìfǒu)涉及居民用户 据国网四川电力消息,为服务新型(xīnxíng)电力系统建设(jiànshè),引导(yǐndǎo)电力用户更好响应电力系统调峰需求,按照(ànzhào)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(wǒshěng)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[2025]185号)要求,结合现阶段(xiànjiēduàn)四川省电力供需形势、负荷特征、电源电网发展以及省间购电等,对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进行调整,自2025年5月1日开始执行。 据悉,“一户一表”居民用户低谷电价政策时段维持不变,仍为23:00一次日(rì)07:00。执行“居民合表电价”的充电设施(shèshī)用电,按《通知》规定的峰平谷时段执行。其余(qíyú)执行范围未调整。 此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的主要内容(nèiróng) 分季节划分(huàfēn)峰平谷时(shí)段,调整后夏季峰平谷时长(zhǎng)分别为10、8、6小时,春秋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7、7、10小时,冬季峰平谷时长维持8小时不变。 调整尖峰(jiānfēng)电价执行(zhíxíng)时间,取消12月(yuè)、1月尖峰电价,将7月、8月尖峰时长由2小时调整为3小时。同时,建立灵活尖峰电价机制,其他月份连续三日最高气温≥35℃时,第三日启动尖峰电价。 暂停电网送出受限区域尖峰电价(diànjià),考虑到攀枝花市、凉山州、甘孜州、阿坝州(ābàzhōu)电网送出受限,电力(diànlì)供需形势宽松,暂不执行尖峰电价机制。 用电负荷(容量(róngliàng))在50千瓦以下的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分时(shí)电价。 此次调整的影响是什么(shénme) 由(yóu)于全年增加低谷时长180小时、减少平段时长180小时,并(bìng)将(jiāng)180小时高峰时段由用电价格相对较高的春秋季调整到价格较低的夏季。工商业用户结合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合理安排(hélǐānpái)生产计划,全年用电价格将有所降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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